熱點(diǎn)問題:對城市道路做了哪些事屬于違規(guī)?
答:根據(jù)《烏魯木齊市城市道路管理?xiàng)l例》第九條規(guī)定,城市道路范圍內(nèi)禁止以下行為:
(一)擅自占用、挖掘城市道路;
(二)履帶車、鐵輪車或者超重、超高、超長的車輛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駛;
(三)擅自進(jìn)行對城市道路有損害的各種作業(yè);
(四)向路面排放污水、傾倒垃圾廢物及冰雪;
(五)擅自在橋梁或路燈設(shè)施上懸掛標(biāo)語、廣告或其他掛浮物;
(六)其他損害、侵占城市道路的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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